第八届中国少年儿童歌曲卡拉OK
电视大赛活动方案
一、名称
“快乐阳光”第八届中国少年儿童歌曲卡拉OK电视大赛
二、宗旨
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“要在未成年人中大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”的批示,本次大赛的宗旨是以弘扬和培育“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、爱好和平、勤劳勇敢、自强不息” 的伟大民族精神和弘扬奥林匹克精神,为2008北京奥运增光添彩。以自下而上、层层开展的少年儿童歌曲创作与演唱活动为载体,引导全国少年儿童在歌声里了解民族精神的丰富内容,感受民族精神的伟大力量,从小树立民族自尊心与自豪感。伟大的民族精神在优美的歌声中得以传承和发扬。
三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中国儿童音乐学会
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
人民音乐出版社
温州市文联
承办单位:北京晨歌文化艺术有限公司
温州时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协办单位: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
温州电视台
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
温州南方寝饰有限公司
中国旅行社温州分社
四、组委会成员名单
名 誉主 任:王照华 高占祥
顾 问:彭珮云 陈慕华何振梁 晓 光
王定国 杨伟光 时乐濛 乔羽
赵沁平 杨培青
组委会主任:申 溪 中国儿童音乐学会会长
组委会副主任:
吴 斌 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
王效恭 中国儿童音乐学会常务副会长
郭文山 人民音乐出版社党组副书记
莫蕴慧 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
吴琪捷 温州市文联副秘书长
组委会秘书长:左干 北京晨歌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总经理
副秘书长:方群力 中国儿童音乐学会副秘书长
副秘书长:项敬明 温州时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
副秘书长:张旭海 温州时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
总导演:李众 CCTV青少中心主任编辑、制片人、导演
副导演:黄新元 温州时尚传播有限公司策略总监
五、艺委会名单
艺委会主任:郭兰英 秦咏诚
艺委会副主任:李华德 李幼容 晓 丹 龚耀年
艺委会委员:瞿希贤 秋 里 阎 肃 谷建芬
李光曦金 波 潘振声 于淑珍
孟庆云孟 玲 铁 源 邹文琴
韩芝萍秦植国 王效恭 邵紫绶
李众 于仲方 罗秦川 周晓峰 魏德泮
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负责大赛活动的日常工作
办公室地址: 北京海淀区翠微路2号 邮编:100036
(人民音乐出版社转大赛组委会办公室)
电话: 68152382 51802077传真: 51802077
联系人:樊瑞 杨亚静
组委会摄制组负责人:左 干 电话:13901397476
方群力 电话:13003695949
六、参赛对象
全国凡4—15岁的少年儿童均可参加其中,共分四
个年龄段五个组:
1、幼儿组4—6岁:
2001年9月1日以后至2004年8月31日出生
2、儿童A组7—9岁:
1999年9月1日以后至2001年8月31日出生
3、儿童B组10—11岁:
1997年9月1日以后至1999年8月31日前出生
4、少年组12—15岁:
1993年9月1日以后至1997年8月31日出生
5、组合组4—15岁(组合组最多不超6人)。
2004年8月31日前出生至1993年9月1日后出生
七、冠名支持
另文体现
八、参赛曲目
本届大赛的参赛曲目形式有独唱、重唱、组合唱
本届大赛规定,每位参赛选手,必须演唱组委会推荐的两首曲目,一首选自《阳光、花朵、童歌》歌曲精选中1—15集,另一首为必选曲目,按组别选自第八届新征歌曲,目录参见宣传册,也可参见大赛网站(www.kalaok8.com)
为保证每位参赛选手伴奏音响的质量及公平竞争的原则,所有参赛选手必须统一使用组委会定制的标准立体声卡拉OK伴奏光盘;
九、赛程
本次大赛的赛程,共分三个阶段:
1、分赛区:
分赛区,亦即本次大赛的选拔赛,既可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独立构成分赛区。
各分赛区组委会于2008年6月15日以前,将各分赛区总决赛选拔出的各组前3名,共12名选手和1组组合报送组委会,另在第七届大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选手,通过各分赛区组委会同意,可直接报送大赛组委会。
2、复赛、半决赛、决赛温州举行:
各分赛区统一组织参加复赛的选手和指导教师,于 2008年7月12日报到(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)。
凡参加复赛的选手在复赛、决赛期间,由组委会为其统一办理人身安全保险。
复赛四天,半决赛三天,决赛及颁奖晚会为一天。
3、颁奖晚会
2008年7月22日温州举行
十、奖项设置
最佳组织奖
优秀组织奖
优秀辅导教师奖
十佳小演员(歌唱家)奖
最佳服装设计奖
最佳词、曲创作奖
十一、演唱奖:
1)大 奖(每年龄组1名,组合组1名)
2)一等奖(每年龄组3名,组合组2名)
3)二等奖(每年龄组6名,组合组3名)
凡进入半决赛的选手获三等奖,未进入半决赛的选手均获优秀奖。
十二、本方案的解释权,属于本次大赛组委会。
第八届中国少年儿童歌曲卡拉OK
电视大赛组委会
2007年12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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